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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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054元,由上诉人沙河市盛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吴   培   青

审   判   员邢       昌

审   判   员张   永   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法官     助理田雪梅书记员司风明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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