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鸿期企业管理中心 北京市燕山食品厂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执行依据为(2004)房民初字第429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上海鸿期企业管理中心。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6-23 |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