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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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润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青岛昊悦广告有限公司 青岛盛世缔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青岛搜讯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山东润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青岛盛世缔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山东润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青岛盛世缔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