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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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蓝天实业有限公司 杨凌晨龙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杨凌晨龙农业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60元,原告已预交123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9-1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