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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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4执恢830号 韩某某、杨某某: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杨某某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本案执行费8385元被执行人杨某某已交至本院执行款专户。申请执行人韩某某申请执行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8)陕0104民初726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018)陕0104民初726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8-6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