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仓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永丰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与被告***于2004年12月24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部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无效。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