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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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1)鲁0303执303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6-26 |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