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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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冀0826民初1534号民事判决;

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劳务费20538.00元;

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上诉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14.00元,减半收取计157.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4.00元,合计471.0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9-1
发布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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