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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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山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1002执1165号 辽阳市白塔区恒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崔一单、辽阳市繁荣锅炉厂、崔志铜、王宏霞、辽阳县兴旺粮谷加工厂: 辽阳市白塔区恒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崔一单、辽阳市繁荣锅炉厂、崔志铜、王宏霞、辽阳县兴旺粮谷加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9662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00.00元,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至此,辽阳市白塔区恒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1002民初305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终结,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9-26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