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302执2200号

申请执行人:董浩

被执行人:万晴

申请执行人董浩与被执行人万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万晴协助董浩将位于淄川区东户房屋(房产证号:鲁2019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6号)的产权变更登记于董浩名下。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强制执行,已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不动产变更登记到申请执行人名下。至此,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21)鲁0302执2200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裁判日期 2021-9-7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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