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2021)新2801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500.00元,减半收取1,750.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00元,减半收取1,75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9-23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