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众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区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属于河南众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与执行标的81571.5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919元,申请执行费1137元等额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冻结、划拨等额的收入及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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