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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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牌为皖F×××××号的机动车,查封期限为二年;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于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继续查封申请的,则视为放弃继续查封的权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二、限被执行人***于本裁定生效后七日内将名下的车牌号为皖F×××××号的机动车交至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6-15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