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2021)皖0225民初152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2021)皖0225民初152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给付***欠款367479.63元及以22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566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7-6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