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案件执行
法院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皖0705执1936号

申请执行人:本院行政庭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本院行政庭孙鉴与***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一案中,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房产、证券等情况进行了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建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7-22
发布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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