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舜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8.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445元,由申请人济南舜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8-26 |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