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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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存款34749.94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财产。 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3-3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