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存款34749.94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财产。

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3-3
发布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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