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180350元;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利息,利息以18035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08元,减半收取195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4-8
发布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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