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西安三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子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西安三建建设有限公司名下账户为XXXXXXXXXXXXXX4614、开户行为西安银行太乙路支行的银行存款50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