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青草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洛阳青草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连带返还托费17800元。

如果未按上述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持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3元,由被告洛阳青草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8-26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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