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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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于被申请人***名下的坐落于睢宁县睢城镇文学北路2号金泰尚城5号楼2-706室的不动产一处[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苏(2020)睢宁县不动产权第0008289号];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负责保管,但不得毁损、变卖、抵押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如需续行查封,申请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8-2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