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栖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7月2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栖霞市桃村镇世外桃源小区7号楼一单元803号、804号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