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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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广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蓝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建筑租赁合同; 二、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支付原告***、***、***、***、***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31日的租金437530.93元(已支付20000元),并按照此前每月租金标准支付2020年11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的费用; 三、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返还原告***、***、***、***、***钢架管32971.50米、扣件19509套、丝杠1870套; 四、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以实际欠付租金的千分之三为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6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27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