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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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9)吉0381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三、准许***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日期 | 2019-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