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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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0524执保533号 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杰林、刘头娥、阳恩长、刘岳林: 本院执行的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廖杰林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刘岳林、廖杰林、阳恩长、刘头娥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7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