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易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3民特118号

申请人:深圳市易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康,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公安县,系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人深圳市易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立案。深圳市易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缴受理费。

本案按深圳市易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申请处理。

审判长夏孟宣

审判员李佩

审判员张元华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章亦诗

书记员江佳颖

裁判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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