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郴州鲸航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宜章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郴州鲸航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9年5月27日签订的《马耳冲小区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鲸航第050)于2021年7月2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郴州鲸航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租金21624.5元(自2020年2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拖欠租金违约金2772元,律师费4000元,合计28396.5元。

三、驳回原告郴州鲸航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9.5元(已减半),财产保全费307.61元,合计567.1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8-23
发布日期 2021-09-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