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山市恩邦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沙洋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洋县支行开设的账户1755××××2334上的存款781778.96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429元,由申请人中山市恩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6-24 |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