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二次元动漫有限公司
厦门市旷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厦门博睿创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8)闽0203民初1742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8)闽0203民初1742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驳回厦门市旷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厦门博睿创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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