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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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湛江市昊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2021)粤0823民初61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2021)粤0823民初6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确认***与湛江市昊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签订的《协议书》无效。 一审案件受理费2120.8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58.16元,均由湛江市昊强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6-4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