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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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2021)豫021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2021)豫021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借款利息1341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8-24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