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2021)豫021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2021)豫021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借款利息1341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8-24
发布日期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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