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1021执650号

王荣辉(申请执行人)、鞍山市活隆运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孙德凯(被执行人):

王荣辉与鞍山市活隆运输有限公司、孙德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9776.69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扣划被执行人孙德凯银行账户存款,强制执行到位121473.69元,其中,本金119776.69元,执行费1697.00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王荣辉。至此,王荣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10民终192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2021-4-7
发布日期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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