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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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建工集团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绥芬河分公司 齐齐哈尔市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黑0231执保168号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拜泉支行: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龙江银行齐齐哈尔拜泉支行与被保全人孙俊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依法执行,解除冻结孙俊忠名下账号为6215888045261166951账户金额996.57元,以解冻冻结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9-17 |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