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新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172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