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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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网络购物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260元,全额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含上诉状的电子档光盘,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出上诉,则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