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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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214执恢1046号 申请执行人:于海斌,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周丹,男性,****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邓天勇,男性,****年**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于海斌与周丹、邓天勇为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作出(2016)辽0214民初851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周丹、邓天勇没有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于海斌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予以立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辽0214民初851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9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