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四方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青岛四方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7412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