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支行
类型 (2021)湘0181执保1128号之二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浏阳市人民法院通知

(2021)湘0181执保1128号之二

胡志刚、广州宝瑞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戴杰华与你合同纠纷一案,戴杰华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对你所有的价值1000000元的财产予以冻结。

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2021)湘0181民初6445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广州宝瑞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中国民生银行账户:1×××××××2(冻结5362.62元),冻结期限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止。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6-17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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