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超业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保全人重庆诚易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9934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及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上述期限届满前当事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续行保全的期限不超过前述期限。 |
| 裁判日期 | 2021-8-16 |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