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市朝宇飞商贸有限公司 北川聚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绵阳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绵阳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科创园支行的帐户2223××××5370,被申请人北川聚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支行的两账户2662××××9600、2662××××0002内的银行存款共计155万元。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申请人成都市朝宇飞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9-22 |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