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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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浦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市浦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第一分公司 苏州轩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昆山市浦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昆山市浦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5277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