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无锡茂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谭博士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无锡茂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50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对无锡茂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0元,由茂杰公司、***负担4180元,由***负担2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