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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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汇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湛江市东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东汇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水表安装费2300元和电表安装费2680元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湛江市东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东汇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