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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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沙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沙洋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北沙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负担。鉴定费6000元,由原告负担(因被告已交纳,原告可径行给付被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28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