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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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黄梅半岛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仙桃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9004执2636号 王平等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王平、费波与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2021年7月14日作出的(2021)鄂9004民初316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王平、费波于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事项为: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支付给王平、费波赔偿款32400.00元。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现将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赔偿款已全部汇入本院执行账户,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8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