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亚太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继续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霍邱县支行的银行账户现金存款6005000元,解除对该账户现金存款10000000元的冻结; 二、查封被申请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合肥市的房屋,产权证号为合产字第8110159155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