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平胜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宇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省宇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4514.13元[其中支付借款本金39020元及逾期利息3702.13元(以3902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11月23日起暂计至2021年2月4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受理费771元、公告费500元、案件执行费521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2-4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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