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 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聚白亚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4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 二、变更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4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三、驳回广西聚白亚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00250元,反诉费87650元,合计287900元,由广西聚白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32040元,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负担255860元;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0250元,由广西聚白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32040元,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负担1682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