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路支行 兰州东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甘肃西宏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嘉合冶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甘肃嘉合食品冷冻有限公司 绵阳蓝湾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甘肃重冶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甘肃嘉合冶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上诉人甘肃嘉合冶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