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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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辰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352482.65元; 二、反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反诉原告***车辆修理费2040元; 三、以上两项相抵后,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0442.65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355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合计1360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和被告(反诉原告)***各负担68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16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