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辰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352482.65元;

二、反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反诉原告***车辆修理费2040元;

三、以上两项相抵后,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0442.65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355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合计1360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和被告(反诉原告)***各负担68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8-16
发布日期 2021-09-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